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財經政論
「停損」,這個觀念對真正價值投資者並不適合!要不要賣出股票,其決定因素,在於經評估後的相對合理價值,是否遠低於目前的市場價格。
對依據企業評價之價值投資者而言,賣股的真正理由與買進成本,一點關係也沒有;當公司營運數字與原先預期差距過大,使企業相對價值與最新市價顯不相趁時,無論買進股票成本是多少,都應執行賣股動作。
獵豹財務長郭恭克部落格(JaguarCSIA)
tigercsia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