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司法人員服飾顏色


小弟簡稱法袍啦,哈,跟道士的道袍一樣,法官,就是黑色底,藍色滾邊,大家可以想像是青天就好啦,斷案公正,藍色的;檢察官,一樣黑色底,紫紅色滾邊,可以想像是火紅的正義使者化身,起訴被告;觀護人,這比較少見,黑色底,綠色滾邊,想像是環保人士,國家公務員幫弱勢被告辯護啦;律師,黑色底,白色滾邊,保障人權的純潔白色;那,全身全黑的呢?書記官,因為常常背黑鍋,哈哈哈。


供大家參考,輕鬆一下囉。


為何聲請羈押要等一段時間呢?
我們常看新聞(最近很夯),常常檢察官在下午向法官聲請羈押之後,為何必須要等到晚上才會有結果出來呢?因為羈押是對於人民人身自由的重大侵害,尤其很多被告尚未三審定讞,這時本於「無罪推定」原則,他是無罪的,如果要對他作出強制處分(例如羈押),那必須要很謹慎,才能保障人權,所以檢察官必須舉證很多證據給法官看,由法官開庭審查,才能決定是否准予羈押,開庭時間長短就視案件的複雜程度囉;附帶一提,以前羈押權是檢察官的權力,但是後來修法給了法官,因為檢察官與被告多是屬於對立的,為了避免檢察官「押人取供」(就是先羈押你,不怕你不招供的意思),於是將此影響人身自由的羈押權,移交給超然中立的法官。


供大家增廣見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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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gercsia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