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選擇權不是對員工的一種報酬,那它算是什麼?如果報酬不算是一種費用,那它又是什麼?如果費用不列入損益表中,那它又應該擺在那裡?』

~華倫芭菲特

歐美很多大型企業過去長期實施員工認股選擇權,一樣不把員工認股權當做公司薪資成本,但近年已按選擇權評價模式計算員工認股權市價並轉列公司薪資費用,以確實反應公司經營成本。

國內員工分紅配股在本質上也是一種認股選擇權,與國外不同之處在於員工分紅配股在設計上,它的認股執行價格為零,也就是只要股價大於零,員工便會執行認股權,便有利可圖!

如果有辦法認清這一點,那麼,試問何以員工認股權要轉列損益表充作該期之費用,國內之員工分紅配股卻不用列入公司經營費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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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gercsia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