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死後,留下供不肖子孫彼此爭奪的金錢;有些人則選擇留下福澤給世人,並伴隨仰之彌高的永恆摯潔典範。



巴菲特:捐出99%財產給慈善團體

股神巴菲特十六日在美國「財星」雜誌網站發表公開信,呼籲美國其他億萬富豪,承諾至少把一半財產捐給慈善機構。以下為內容摘要:

我在二○○六年允諾將逐步把波克夏公司的所有持股捐給慈善基金會,我無比高興。

如今,比爾與梅琳達‧蓋茲基金會和我正要求數以百位計的美國富豪允諾至少捐出五成財富給慈善團體。所以我想重申我的目的,並解釋背後的理念。

首先,我的誓言:在有生之年或過世後,將把財產百分之九十九以上捐給慈善團體。就金額而言,已屬龐大。但相較之下,有許多人日常對其他人的施捨更多。

數以百萬計的民眾經常對教會、學校和其他機構捐款,放棄使用這筆可讓自己家人享受的錢。每筆投入的捐款意味放棄看電影、去餐廳或其他個人享受。相比之下,我的家族和我在履行捐款百分之九十九的誓言時,並未放棄任何需要或想要的東西。

再者,這項誓言並未讓我捐出「時間」這個最珍貴的資產。我很自豪地說,包括我的三個孩子,已貢獻許多時間和專才協助其他人。這種施捨通常比金錢更有價值。

然而,我能做的事是拿出一疊股票幫助他人。至今,我已捐出百分之廿的股票,將持續每年捐出約百分之四的持股。我的捐款承諾並未讓我和孩子的生活受到任何影響,他們已收到龐大財富供個人使用,將來還會收到更多錢。

我的家族和我對於擁有龐大財富,並不會感到罪惡,而是心懷感恩。我的家族就算把我的財富花掉百分之一以上,也不會增添快樂或幸福。但相較之下,其餘百分之九十九的財富卻可對其他人的健康和福祉產生重大影響。

此一事實已為我和我的家族鋪設一條明確的道路:我們將留下必要財富,其餘全部回饋社會,用於有需要的人。這段路,已由我的誓言啟程。

 


【2010/06/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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