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豹短評》
1.無論以什麼方式給予員工分紅,都改變不了員工並非股東的事實,因此,以任何衍生性商品為給付工具,一樣應費用化,算出真正的每股盈餘及公司產生之自由現金流量。
2.在台灣,很多資訊不對稱問題,主管單位及立法機關都難辭其究!
3.做一個聰明的投資者,無論他們玩任何花樣,都不會改變我對公司價值的評價方法,那就是:『不是付給股東的實體或非實體給付都是公司費用!都應從公司盈餘中扣除。』

《新聞訊息》
2006.09.22  工商時報
員工分紅費用化 2大配套出爐
楊穆郁/台北報導


員工分紅費用化將在九十七年元旦開始實施,為降低對高科技員工獎勵制度的衝擊,證期局長吳當傑廿一日表示,擬開放員工認股權、庫藏股轉讓,在股東大會的同意下,可以低於市價進行,做為配套措施,預計同步自九十七年開始實施。

吳當傑表示,我國資本市場致力推動的公司治理,就是以資訊透明化做核心,來推動市場發展,如果資訊不夠透明,其他任何發展都是做白工、都會泡沫化。


吳當傑強調,最近幾年我國於資本市場的資訊透明化上,在各種國際評鑑最常被扣分的項目,就是「員工分紅非以費用入帳」;對員工分紅非以費用化之會計處理,外資也最常詬病,認為可能潛藏虛盈實虧的情形,而今年商業會計法修正後,企業已不能再以法令限制,拒絕將員工分紅費用化。

吳當傑表示,員工分紅費用化後,必然對企業產生一些影響,包括賦稅問題、財務報表之處理、員工獎勵制度等,其中,對員工獎勵方面,可以輔助的配套措施包括員工認股權、庫藏股、限制型股票。

其中,限制型股票必須修改公司法才能施行,恐怕緩不濟急,而員工認股權證、買回庫藏股讓售員工,只要修改相關施行辦法即可,證期局在經過公聽會後,將決定只要經股東會通過,員工認股權,可以低於市價認購、庫藏股也可低於市價讓售給員工。

由於非公開發行公司部份的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吳當傑說,必須等經濟部通過相關配套措施後,公開發行、非公開發行公司即可同步施行。

至於員工分紅費用化的會計報表處理,證期局六組組長張淑惠表示,每季均必須根據公司章程訂的分紅比例或級距,估列員工分紅費用,減少稅後盈餘金額,等到期末年報出爐後,召開董事會通過員工分紅金額,若和財報估列數差異過大時,必須重編前一年度財報,到召開股東會通過的員工分紅金額,如果和董事會通過的還有差距時,則做為當期的變動調整,不再更改前一年度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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