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豹短評》
1.保險資金提高海外投資上限遭到封殺,對壓低國內利率雖有間接幫助,但長期存在的利差損問題並無法解決,民間資金仍會持續外流。

2.保險業業可因無法提高海外投資,因而重新考慮資金可能之去處:
增加商用不動產之持有
增加獲利穩定且高現金殖利率之股票投資
增加以海外投資為標的之投信基金(含私募)
增加國內放款(含保單放款)
減資並退還股金至金控母公司(但此舉影響不大)
增加國內債券投資(對收益幫助不大)

3.由上分析,資金成本高過國內收益率及投資管道受限問題,顯然對保險業而言將極為不利。
然而,在臺灣股市中,要找到報酬率在5.0%以上之股票,其實並不難,只是表面上風險值較高,然而若能培養真正懂得投資策略之投資專業人員,要在台股得到比海外投資高的報酬並非難事。
當然,若站在資產負債對等控管之角度而言,海外固定收益的投資標的仍是目前首選,也難怪國內保險業如此之在意了!

《市場新聞》
2006.10.20  工商時報
保險法新利多全封殺
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被視為保險業重大利多的保險法修法,十九日在立法院財委會被刪去重大利多措施,卻通過多項利空;其中保險業海外投資上限由三五%提高到五○%的提案,在立委以「不應獨厚保險業」為由,決定維持三五%的比率,同時開放產險兼營健康險、保險業舉債、兼營全權委託(Internal fund)等利多政策,則全數遭到保留。

至於強化管理等加重保險業負擔的利空措施大多過關,如強制保險業公開發行;法定盈餘公積由一○%提高為二○%;保險業投資股票不得出任董監事、不得徵求委託書;安定基金提撥率授權主管機關依經濟及金融發展定之,但不得低於千分之一等,都是加重保險業負擔的條文。


金管會主委施俊吉對許多重要條文被保留或不修改,只表示會慢慢與立委們溝通,畢竟目前已有十家壽險公司,投資國外已逼近三五%上限,「證明修法有急迫性!」他強調保險業提高海外投資,金管會絕對有監理能力。

保險法修法原本在財政部時代,打算修改三十條條文,但因該屆立法院未完成修法,退回金管會重新大翻修,保險局副局長陳惟龍指出,國外投資上限由二○%提高到三五%,是民國九十二年修法完成,保險公司目前已有多家面臨滿水位,國內又找不到更好的投資工具,因此希望能再提高海外投資上限,增加資金投資報酬率,逐步縮小利差損。

保險局提供的數據顯示,保險資金目前有六兆六千多萬元,海外投資比重達三○%,即有二兆元的資金已匯往海外投資;如果提高到五○%,則會多出近一兆元的額度可再投資海外。不過陳惟龍強調,不是每家保險公司都能達五○%,保險局將會依財務、業務等指標,逐步核准提高海外投資上限,實行差異化措施。

但金管會的說法被立委嚴重駁斥。立委劉憶如說,為何銀行不能去大陸、企業投資大陸四○%的上限也不能提高,偏偏獨厚保險業?劉憶如也擔心金管會海外監理能力不足,不宜開放;台聯立委羅志明也說,提高一%,就是增加六百億元資金投資海外,對國內市場有排擠效應。最後一致決定,維持原本三五%上限,不予調高。


2006.10.20  工商時報
壽險資金恐去化無門
彭禎伶、薛翔之/台北報導


保險業投資海外上限要提高到五○%,被立法院財委會打回票,目前已近三五%上限的共有十一家保險公司,其資金近四兆七千多億元,只要一天不能提高到五○%,這十一家公司就至少要少賺六千萬元的利息,對獲利衝擊極大。

據保險局統計,目前已取得投資海外三五%上限的壽險公司有十家,包括國泰人壽、新光人壽、南山人壽、富邦人壽、中國人壽、台灣人壽、中央人壽、大都會人壽、全球人壽及紐約人壽,十家資金約新台幣四.七兆元。


產險業則只有一家取得三五%的國外投資上限,即國泰世紀產險,目前其資金規模有一一○億元左右。

壽險業者對未能提高國外投資上限都感到非常失望,希望金管會能代為爭取。業者表示,並不是不願投資台灣,壽險業在台股也已投資四千二百多億元,不動產也投資近三千億元,公債更投資達一.六兆元,六兆多的壽險資金,至少有四兆元是留在國內投資,但由於股市波動大,不符合壽險資金長期穩定的效益,國內公債利率又長期處於低檔水準。

找不到好的投資標的,如國壽現金部位就有二、三千億元,只有一%到二%左右的報酬率,壽險業者表示,國內與國外目前約有三%的利差,在國外可投資到六%以上標的,但國內三%的投資工具就已非常難得,如果不提高對國外投資比重,則壽險業長期面臨的利差損問題,無法有效解決,對保戶及股東都不是好事。

若依十一家接近滿水位的公司來看,四兆七千多億元的資金,若能提高一五%的國外投資比重,以三%的利差來算,一年可多賺二百多億元的利息,反推回來,只要一天不能提高保險業國外投資的比重,則這十一家公司一天就要少賺六千多萬元利息;而二十九家壽險公司去年一年也才賺二七九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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