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希臘海邊渡假屋”由大蕃茄Chilly提供並分享,特此致謝!)

《重點及短評》
1.『中華銀行在16家新銀行中原本就屬於後段班,獲利並不理想,幾年前消金業務當紅,一腳跨入現金卡,消金風暴引爆,財務黑洞擴大,現金增資一再落空,讓危機愈來愈深。4日,同集團的力霸及嘉食化雙雙聲請重整,將向來關係企業授信比率較高的中華銀捲入風暴,引發嚴重擠兌風波,終被接管。』

短評:看別人吃香喝辣,就以為自己也可以依樣畫葫蘆,套句台灣諺語:『沒那種屁股就不要吃那種瀉藥!』
媒體說銀行雙卡風暴已近尾聲,我可不認為這麼簡單,誰知道在台灣搞銀行的這些人有幾個是誠實的?鬼才知道!

2.『消金風暴讓中華銀財務加速惡化,但中華銀所公布的財報,淨值就是高掛在100億元以上,讓金管會及存保對中華銀「無法可管」,在宣布接管前五個小時,金管會主委施俊吉還召開記者會為中華銀背書,強調其淨值還是正數。
但中華銀的淨值真的是正數嗎?根據金管會公布,到去年10月底止,中華銀淨值為108.67億元,相較其他已被接管或存保派員輔導的問題金融機構確實為佳。但淨值數字,卻未反映真實財務狀況。
問題金融機構如果並未真正把呆帳清除乾淨,淨值並不是好的指標。但這是稍具有財經知識的人都知道,為何施俊吉還要出面向存款人掛保證?』

短評:不要說證券分析師、會計師、財務分析師看不懂台灣金融業財務報表,我看連那些大老闆及政府官員都不見得看得懂!相信他們的財報?不就像您相信生過小孩的酒店媽媽桑是處女嗎?

3.『金管會近來大刀闊斧,短短20天的時間,接連宣布接管東企、花企、中華銀,顯現問題金融機構實在不能再拖,再拖只會讓銀行淨值一路下滑,財務黑洞愈來愈大,最後倒楣的還是人民,所有賠償金額都要由全民埋單,不是人民之福。』

短評:據傳RTC(金融重建基金)下周將支應中華銀行300億元、花企50億元,請問:存戶何以在享受高存款利率的同時,沒有捐出多出的利息充公?為何金融機構一倒,存戶都一點責任也沒有?
獵豹雖不是高所得者,但在職場領薪水十幾年下來,恐怕也繳了好幾百萬的稅金!我對此種不公、不義的作法,表達深惡痛絕、嚴重抗議的立場!

4.結論:
如果能說什麼?我只能說:還我稅金來!


《市場新聞》
中華銀財務黑洞 愈挖愈大

【經濟日報/記者 呂淑美】 2007.01.06 03:16 am


中華銀行在16家新銀行中原本就屬於後段班,獲利並不理想,幾年前消金業務當紅,一腳跨入現金卡,消金風暴引爆,財務黑洞擴大,現金增資一再落空,讓危機愈來愈深。4日,同集團的力霸及嘉食化雙雙聲請重整,將向來關係企業授信比率較高的中華銀捲入風暴,引發嚴重擠兌風波,終被接管。

消金風暴讓中華銀財務加速惡化,但中華銀所公布的財報,淨值就是高掛在100億元以上,讓金管會及存保對中華銀「無法可管」,在宣布接管前五個小時,金管會主委施俊吉還召開記者會為中華銀背書,強調其淨值還是正數。

但中華銀的淨值真的是正數嗎?根據金管會公布,到去年10月底止,中華銀淨值為108.67億元,相較其他已被接管或存保派員輔導的問題金融機構確實為佳。但淨值數字,卻未反映真實財務狀況。

問題金融機構如果並未真正把呆帳清除乾淨,淨值並不是好的指標。但這是稍具有財經知識的人都知道,為何施俊吉還要出面向存款人掛保證?

一位不願具名的金融人士指出,「解決問題金融機構,並不是單純的財經問題,背後其實都有一股政治力量介入,有人幫忙、請託。」在力霸集團宣布重整前,金管會一直沒有把中華銀列為輔導的銀行名單之列,先前只有東企、花企、中聯信託及寶華銀行四家是輔導的銀行。其中東企及花企已相繼宣布被接管。

最後中華銀為何會被接管,關鍵在於昨天存款戶領款不斷,尤其是大型企業拚了命提款,早上原本只被提領三、四十億元,到了晚間六、七點時,已達到150億元,資金失血過多,金管會終於決定接管中華銀。

即使未發生擠兌,中華銀真的能躲過被接管的命運嗎?中華銀的財務黑洞又到底有多大?

去年11月中華銀展開現增,與外資接觸時,就有外資質疑,中華銀可能早已是負債大於資產,淨值根本就是負數,顯示查核過中華銀的外資,對中華銀興趣缺缺。

根據金管會最新統計數字顯示,到去年11月底止,中華銀逾放金額115.57億元,逾放比率9.05%,在銀行中屬偏高;現金卡餘額還高掛207億元,逾放比率也有12.63% ,如果要將逾放比降到2.5%以下,估計還要再提列、打銷約100億元。

不僅如此,中華銀還有200多億元出售不良資產(NPL)損失未攤銷,若一次攤銷,再加上前述的打銷100億元,淨值馬上由正100億元,跌到負數逾100億元,即使以該行計劃要採五年攤銷,一年也要攤銷四、五十億元,中華銀也沒有此一承受能力。

金管會近來大刀闊斧,短短20天的時間,接連宣布接管東企、花企、中華銀,顯現問題金融機構實在不能再拖,再拖只會讓銀行淨值一路下滑,財務黑洞愈來愈大,最後倒楣的還是人民,所有賠償金額都要由全民埋單,不是人民之福。

【2007/01/06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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