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證沒「稅」著 有利發展

【經濟日報╱記者魏興中、張瑞益/台北報導】


2012.04.14 03:46 am 

財政部版本的資本利得稅課稅方案出爐,外商銀行人士分析指出,部分衍生性金融商品,例如權證,並不在課稅之列,預期將有利權證市場發展。

外銀人士指出,檢視財政部課稅版本,個人課稅標的主要包含上市櫃及未上市櫃股票、私募基金的受益憑證、我國境內期貨交易所交易的期貨及選擇權。至於認購售權證,包括牛熊權證,未含括其中。
 
外銀人士解讀,近幾年主管機關積極推動權證與牛熊證等金融商品,因此對於大戶與中實戶而言,投資權證還是享有免資本利得稅的優勢,或將引動市場部分資金轉向新金融商品領域交易,藉以規避稅負。
 
台灣證券業內人士也認為,權證商品這次並未在公布的項目中,確實有利權證市場發展。舉例來說,若是投資指數期貨,必須要課稅,但投資指數型權證商品,不用課稅,確實可以有效避稅,對權證市場來說,將是一項吸引資金的利多。
 
外銀人士分析,資本利得稅有關個人起徵門檻,設定在300萬元,稅率20%。對於市場中實戶與大戶而言,一旦遇到多頭行情,很容易就突破年獲利300萬元的課稅門檻,大戶為規避課稅,勢將大量借用人頭戶交易。

 

【2012/04/14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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