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豹短評》
利率是資金使用之時間價格,既是價格理應交由市場供需雙方自由決定,任何人為干預都是在破壞市場機制。
銀行公會有如此之動作,更加顯示,台灣銀行業家數過多,且欠缺國際化市場之窘境,以前的客戶有很多都外移到對岸或海外了,加上沒有一家業者可以在國際市場上端得上抬面。
要買金控,除了前面兩家有壽險深厚底子的『吳、蔡』兩家外,其餘的,別想太多吧!

《市場新聞》

2006.10.26  工商時報
銀行公會提案 2%以下放款利率成絕響
鄧若寧、朱漢崙、孫彬訓、譚淑珍/台北報導

銀行公會今日召開理監事會,討論「放款定價不得低於資金成本」,公會訂出五大配套,未來包括消金和企金等授信案,除了要有合理訂價外,也不能做賠本生意,否則將被列入金管會金檢項目。

資金成本高低主要是看各銀行的活存比重,以今年七月底的數字來看,本國銀行活存佔總存款的比重為約三二%,又以國泰世華銀、三商銀及台北富邦銀的活存比重最高,而目前本國銀行平均資金成本約二%左右。


目前房貸進入負利差的競爭,台灣銀行也有前半年一.九八%的專案,壽險業者南人山壽也推出首年房貸利率一.六八%的優惠,都低於資金成本。台銀表示,若公會有此決議,將停辦一.九八%優惠利率房貸,台銀至今已貸出約五百億元的此類房貸。

北富銀消金副總林啟峰表示,該行首年房貸利率已從一.九五%提高到二%以上,但他也說,房貸應看三年均率比較準,平均落在二.七%到二.八%左右,所以不會賠錢。

至於企金部份,聯貸市場也進入基點競爭,利差是以幾十個基點計算,對於有些大客戶,有些銀行也願意賠錢「做關係」。

根據公會研擬的五大配套措施,第一,有關政府、公營事業貸款、聯貸和房貸等,放款價格不能低於資金成本;第二,利率定價要考慮授信風險,定價不合理的案件,必須提出評估說明,要把個案的獲利貢獻納入考量。

第三,因保險業取得資金成本可能比銀行低,因此出現超低利率房貸的情況,造成競爭不公平,銀行公會也將請壽險公會要求保險業應該比照銀行,訂定放款定價政策。

第四,對於放款定價方式、內容,銀行應該適當揭露。第五,銀行內部應該建立授信對象的信評制度,作為風險判斷的依循。

對銀行公會限制放款利率不得低於資金成本,公平會發言人周雅淑說,銀行公會通過這項決議,就是聯合行為,公平會可依公平法予以懲處。

周雅淑說,公平會曾多次對各行業的公會宣示,只要透過決議的行為,都可能構成違反公平法中有關聯合行為的「合議」,過去公平會就曾因此罰過醫師、瓦斯等公會。在公平法中,違反聯合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二千五百萬元的罰鍰。

2006.10.26  工商時報
2%放款利率將成絕響 政府一意孤行 銀行死路一條?
孫彬訓


銀行公會若通過授信利率不得低於資金成本的自律規範,則台灣金融市場是否還算自由競爭?金融監理官及銀行公會是否有銀行「太上董事會」之嫌?銀行不再依自身競爭優勢去決定利率,用各種策略吸引客戶的話,又如何找到自己獨特的利基。

金融市場本來就是一個公開競爭的「比武場合」,加上市場本身就有其供需法則,因此政府的黑手本來就不應干預,但過去例子卻是政府干預的例子比比皆是,從限制非約定轉帳金額、匯款需附證明、開戶要有地緣關係、信用卡紅利積點廢除,的確是達到了一定的約束效果,對於民眾有更多的保障,但另一方面,也讓國內銀行的「長相」越來越相近。


但面對外在競爭,銀行不是關起門來玩就行了,渣打才剛吃下了竹商銀,準備眾多糧草準備在台灣打出勝仗,但金管會藉由銀行公會的白手套,卻要讓國內的銀行只能不斷將苦吞到肚子裡。

另方面,一些有本事的金控,可以藉由本身的資金運用,把賺錢的子公司拿去補貼賠錢的子公司,亦或是產品線間互補,甚至某些商品是前賠後賺,客戶有其他的附加利益,如吸引此客戶為財富管理客戶等,這樣讓整體金控還能維持賺錢的情形,而未來在政府政策要求下,讓這樣的情形不復見,將讓金控的意義將名存實亡。

其實,在國內交叉補助的情形屢見不鮮,像是統一超商在國內剛設立時,一直都是賠錢貨,後頭就有統一集團的母公司資源奧援,後來才能順利轉虧為盈,甚至成為金雞母。而中華電信也有以行動業務補貼市話的例子,而之所以交叉補助,最主要還是可以藉由如此的方式來支持原先弱小或是有潛力但實力還沒爆發的公司,因此才會交叉補助。

而未來在金管會的要求下,要求每個業務、每家公司都要賺錢,勢必壓縮小公司或有潛力產業的發展空間,在金管會的政策實行前,還有懸崖勒馬的機會,還要請主管機關三思而後行,切莫一意孤行,不然恐將讓銀行業走上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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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gercsia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