ㄟ…上次不是打過了!還打?
是的,哈姆太郎這次還是得打一打小孩,這次可是貨真價實的打。
---------------------------------------法源依據分隔線起----------------------------------------
教育基本法修正日期民國 95 年 12 月 27 日
第 8 條:
教育人員之工作、待遇及進修等權利義務,應以法律定之,教師之專業自
主應予尊重。
學生之學習權、受教育權、身體自主權及人格發展權,國家
應予保障,並使學生不受任何體罰,造成身心之侵害。
國民教育階段內,家長負有輔導子女之責任;並得為其子女之最佳福祉,
依法律選擇受教育之方式、內容及參與學校教育事務之權利。
學校應在各級政府依法監督下,配合社區發展需要,提供良好學習環境。
----------------------------------------法源依據分隔線末---------------------------------------
最近大家都常常見到,不管是什麼老師(國民教育或是社會教育)都不斷的出現在新聞媒體上沈痛的道歉並表示自己錯認了洪七公他老人家作師傅,自己在無意間施出了降龍X巴掌的絕學造成大家的困擾BALABALA…。
各討論區也都對X巴掌事件頗多著墨,哈姆太郎身在教育圈當然也該表達一下自己的看法。
不管老師是多麼的氣急敗壞,多麼的望生成龍,但是還是認為做錯事就沒有理由,不管是有多少人聲援老師,哈姆太郎只能重複上面的粗體黑字。
難道真的要用打的嗎?很多人會拿以前自己的經驗來說該打或不該打,哈姆太郎很多同事以及家長也是這樣子,哈姆太郎認為最大的謬誤就在這裡,以前教育基本法沒列到體不體罰,法所不禁視為可以,基本上不犯法,過去的老師愛怎麼玩,就怎麼玩,好老師雖然不少,但是壞老師也是一籮筐(僅陳述事實,切勿勾起自己不好的回憶)。但是那時的時空背景與社會環境與現在遠遠不同,豈可一概論之!
現在,依法條走,哈姆太郎只希望在能力可及的範圍裡告訴所有贊成體罰的朋友(不管是什麼身份),別再害自己或您孩子的老師。
如果打就可以解決問題,那泰森應該是KING OG THE WORLD。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