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內容並非任何型式之投資建議,內容謹供參考,數字如有誤植,以公開資訊觀測站為主,任何投資決策應自行衡量風險,妥善理財,本部落格不負任何盈虧之責!)
一次訂購【鉅豐月刊 (年、半年)】月刊及精選財務個案享優惠折扣(服務電話:02-26242960#10)
論現金股利高低
台股過去因員工分紅配股所導致的股本過度膨脹問題受到國外其它市場關注,主管機關因此決定修改商業會計法相關規定,並要求上市櫃及公開發行公司自2008年應將員工分紅配股按市價以費用列入當期損益表中,此除使台灣會計制度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外,亦影響原先以盈餘分配處理員工分紅配股而高度需增之每股稅後純益(EPS);因此,上市櫃公司大幅降低盈餘分配中之股票股利,轉為提高現金股利之比重,而未來員工獎勵方式將更偏重現金獎勵或以未來績效為獎勵標準(如員工認股選擇權)。以現金股利為發放方式已是台灣上市櫃公司之主流,也將是反應公司賺取現金能力重要指標,股利發放之資訊透過市場傳遞,其對市場投資人心理面的效果內涵將遠大於股利政策之本身。
因此,投資人在市場上接收到某些公司將配出高額現金股利的資訊時,有幾點要點應在決定買進此類公司前做嚴謹思考:
1. 欲發放高現金股利之公司,其來自營運活動之現金流量是否為正數?
2. 其自由現金流量是否為正數?
若該公司兩項都不符合,則發放現金股利之來源,則不乎是來自處理資產或對外舉債融資、現金增資等。前兩者將使財務結構轉差或喪失營運動能,後者則將已失去發放現金股利之意義。
企業經營者若在此情況下祭出現此種高現金股利政策,無非想藉營造“高現金股息殖利率概念股”形象來藉機炒作股價而已,大家不可不慎!
3. 欲發放高現金股利之公司,其創造自由現金流量能力是否穩定?
4. 該公司是否正處該產業之景氣高峰?
一家公司股利政策對個別股東在股東權益所可主張之財務內涵並無太大意義,但若已宣告將配發高現金股利之公司,其本業無法持續創造正向自由現金流量,且在產業景氣循環上正處景氣高峰者,投資人若以為買進高現金股息殖利率股票便有利可圖,事後將可能會事與願違,極可能領了股利(還要申報個人綜合所得稅)、賠了更多價差。
5. 現金股利之發放只是對外宣告企業經營者願意將公司所持有的多餘現金(短期其投資資金需求小於庫存現金總額)發還於股東,讓股東可以在資金運用上自己再做一次選擇。因此,若經營者願意先以現金股利發還閒置現金,對企業經營者形象多半以正面解讀。
6. 發放高現金股利之公司將直接使其盈餘用於再投資之比率下降,將來公司若有資金需求將再度對外融資或向股東募資。因此,若企業體本身債信偏弱,或募資能力不強,將使其未來營運資源無法及時供應企業成長之所需。
以台塑集團而言,因其債信極強,因此,當公司將短期閒置資金先以現金股利發還給股東後,未來其無論透過間接金融(銀行融資 )或直接金融(發公司債)均可以輕易取得極低成本之資金,對其營運資金之供應幾無太大壓力;更何況,台塑集團各關係企業透過轉投資以權益法認列投資收益,現金股利之發放反而可以創造各家公司之現金流入,也就是有很大比例之資金其實又回流其他關係企業中,對其集團現金流出之壓力也無想像中大。
7. 欲買進高現金股息殖利率公司股票前,一定要先查明該公司前一年度所繳納營所稅之稅率,若營所稅率低於自己的綜所稅稅率,則參加除息者將於隔年度被國稅局要求補繳兩者差額;反之,則可享有退稅好處。
舉例而言,若所投資公司其營所稅為17%,且稅後盈餘全額以現金股利發放,則其股東於接到股利憑單時,其呈現之稅率如下:
0.17/(1-0.17)=0.2048
也就是若投資人的邊際稅率低於20.48%者,則參加除息者將可享有退稅好處,但自103年開始,兩稅合一現金股利可扣抵稅額已經立法通過減半核訂可扣抵稅額;反之,則將被要求補繳個人綜所稅。
結論:
1. 均等對原股東實施之股利政策對原股東股權比例並無增減變化。股利政策只有在不對等發放股利(如員工分紅現金比例)、個人稅率因素、市場資訊內涵上才出現對股價影響之外部性效果,過度誇大其對股價之影響將失之客觀性。
2. 只有能產生自由現金流量之公司才能有內生發放現金股利之能力,若不是,則可能只是有心人或經營者欲操弄股價的手段而已。
3. 與其用股利政策中現金股利發放多寡來衡量公司股價,無寧以其配合公司營運數字來衡量經營者之誠信與操守,並同時檢驗其是否是欲藉“市場題材或概念”來炒作自家公司股價之徒。
4. 做為一個理性投資人,短期現金股息殖利率高低並非衡量股價之客觀標準,大家在應用上,應特別注意!
~ 部分內容摘自「獵豹財務長投資的邏輯」 ~
PS:更多績優個股財務營運追蹤分析內容請詳見每月中旬出刊的鉅豐財經資訊月刊 (點此進入訂閱)
(上班時間客服專線:02-26242960#10)
一次訂購【鉅豐月刊 (年、半年)】月刊及精選財務個案享優惠折扣
留言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