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觸到的案子,開庭問案之中,有機會知道一些行話,寫出來大家看看:「茶」是指應召小姐,「回沖率」是指回頭再去捧場的機率(從前面的茶所延伸出來的),「魚」是指援交妹,「魚訊」是指援交妹訊息,「兩千直走、基本兩個鐘」是指每人兩小時四千元,酒錢、小費全內含,「框」是指帶出場,「LG」是指與妹舌吻(台語),「LDS」是指與妹聊天(拉低賽),「NO掉」是指失去理智,「簽單」是指賒帳,「跑單」是指沒付錢就落跑,「MMT」是指摸摸茶,「ONS」是指一夜情(英文直接翻譯),「高支妹」是指花費超過五千元的昂貴援交妹,「五木路」是指林森北路,「匈奴族」是指偏好大胸部的男性(這點常上BBS的人應該可以理解),「褲子」是指K他命。
社會價值觀轉變成笑貧不笑娼,加上經濟不景氣,所以傳播妹、援交妹、聊天妹等等越來越多,這也是台灣亂象之一;經濟景氣與價值觀,對一個國家是很重要的,前者關乎現實面,後者關乎教育面;筆者自己的一點看法是,其實警力有限,不可能把所有的犯罪行為都一網打盡。
個人以為,應該優先把會對於一般老百姓會造成侵犯的犯罪行為加以處理,例如詐騙(最傷老百姓財產的)、吸毒(沒錢買毒品會去搶去偷去騙)、飆車、校園霸凌(黑道去學校吸收青少年),因為這些是老百姓乖乖在家也會無辜受到侵犯的,而上酒店、賭博等等,那是自己愛去的,且實務上取締酒店等場所也受到關說等阻力(民代開的酒店超多),何必演戲呢?不如真正把有限的警力用在真正會騷擾老百姓的犯罪行為上,治安才會有效轉好。
當然啦,經濟不好,治安就不好,監所裡面關一堆人都不想出來,三餐都幾菜一湯吃得不錯哩,還是希望執政黨把經濟搞好,多創造工作機會以及實質薪資要提高,若只是政府人為操作下的冷冰冰數字,那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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