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及短評》
『12家農漁會信用部在力霸風暴中踩到地雷,買了中華銀行3億多元金融債,而這些金融債,金融重建基金(RTC)都不賠付。
由於這12家農漁會信用部去年獲利才1.5億元,賺的都不夠拿來賠。
據了解,這些農信部不堪受損,日前在一場會議上,聯合要求政府比照金融同業拆款,能夠照樣賠付。』

短評:看到這篇報導,獵豹真是搖頭!部份基層金融機構長期藏污納垢,也是選舉時黑金最大病源所在,傷害國家民眾、甚至後代生計,可謂罄竹難書!
獵豹來自南部鄉下,自小耳聞目睹此類拿著筆桿的強盜匪窟,真是痛恨至極!

《市場相關報導》
力霸風暴 12家農信部 掃到颱風尾

【經濟日報/記者邱金蘭/台北報導】 2007.02.08 02:57 am

12家農漁會信用部在力霸風暴中踩到地雷,買了中華銀行3億多元金融債,而這些金融債,金融重建基金(RTC)都不賠付。

由於這12家農漁會信用部去年獲利才1.5億元,賺的都不夠拿來賠。

據了解,這些農信部不堪受損,日前在一場會議上,聯合要求政府比照金融同業拆款,能夠照樣賠付。

財金官員表示,金融同業拆款可以賠付,是為維持銀行正常營運,金融債券情況不同。如果連這3億多元金融債都擴大解釋可以賠付,那麼,另外4億元的投資人,勢必也要求跟進,並不妥適。

根據94年6月修正後的RTC條例,金融債不在RTC保障範圍內,中華銀發行的30億元金融債,有7億元因在94年6月後發行,RTC不賠付,這7億元中,農信部投資的就占了3億元,還有些農信部成了最後一隻老鼠,在去年12月力霸出事前夕才買了中華銀的金融債。

根據財金單位資料,有23家農信部買了中華銀的金融債,其中12家投資的3億元,因買入時間是在94年6月以後,RTC不賠,這12家必須自行吸收損失。

農信部認為,政府對中華銀監管不利,這3億元RTC應全部賠付。

如果不能全賠,就應同意比照不良債權(NPL)出售損失作法,分五年攤提3億元損失。

94年6月RTC條例修正通過後,將非存款債權排除在RTC賠付範圍外,中華銀擠兌風暴後,金管會擴大解釋,金融同業拆款也可以賠。

據了解,財金單位曾提醒這些農漁會注意,儘量不要買RTC列管的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但因利率高,還是有不少農漁會投資。

農漁會也抱怨,中華銀都被列管了,為何94年6月以後金管會又准發行7億元金融債,讓不知情的投資人套牢。

對此,金管會官員表示,這些列管的金融機構,若為改善財務需要發債,金管會沒有理由不准。

【2007/02/0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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