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坊間的書本或是教學機構在教學時,都會強調精油是濃度很高的物質,一定要經過稀釋,直到3%~5%以下,臉部1.5%以下之後才可以塗抹在人體上使用,但是有沒有人想過,除了精油「濃度很高」以外,還有什麼因素是形成這個使用慣例的因素?
這個問題,來自於這兩年大量閱讀精油研究報告、各廠商應用方法之後才產生的。常見精油抗氧化、殺菌、抗微生物這些功效在研究報告中,通常濃度需要2%~4%以上才有顯著功效,但是所使用的這2~4%精油,往往又是芳香療法所認定的「高刺激性精油」,直接使用在身體上的精油濃度就已經希望不要超過2%,更別提塗抹在臉上抗皺、塗在傷口或是感染部位上了,這類高刺激性精油,例如丁香、肉桂等等,在臉上、傷口上的使用濃度一般都希望控制在0.5%以下。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精油濃度要高到遠遠超過一般使用的濃度規範才能有明顯效果,那我們所利用精油來行使的芳香療法,到底有什麼確切的功用?還是只是所謂的「安慰劑效應」發揮作用而已?
當然,一般所使用的濃度規範,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希望民眾在自行使用時,不要產生任何刺激性、皮膚炎等副作用,甚至是希望芳療師在執業時(指國外的芳療師,國內嚴格來講沒有芳療師這個職業),能夠保護客戶、保護自己,不要產生醫療糾紛,可是這樣如此「安全」的作法,往往就淪落到剩下隔靴搔癢,不理想的治療效果,甚至在研究精油的功效上,也會因為限於使用濃度太低,無法觀察到有效治療結果,因而失去開發精油新用途、新療效的機會。
那麼問題又回到,一般民眾,或是未經專業醫療訓練,只有芳療證照的芳療師,到底該不該打破這個使用濃度限制,隨心所欲的愛用多高濃度就用多高濃度呢?
在我這個保守人士看來,我覺得大家還是不要亂拿自己或別人的健康開玩笑,畢竟一念之差,可能就是賠償幾百萬、毀掉一張臉或是一條人命的差別了,但是如果是受過完整專業醫療訓練的醫生,或是利用動物做實驗的研究人士,我倒是希望他們可以打破這個慣用的濃度限制,為芳香療法開創一個[可能的]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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