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看過很久以前的影集,洛城法網,應該對於美國這個國家,法庭上的被告原告兩造雙方當事人之間的精彩攻防有深刻的印象,電影失控的陪審團也是一部值得細細品味的好電影

 

 

美國有陪審團制度,有大陪審團與小陪審團兩種,人數不同,每一州的美國公民都可以有資格被挑選參與陪審團的運作,陪審團負責事實的認定,也就是有罪或是無罪,美國的法官原則上只是負責法律的適用,以及維持法庭秩序與主導程序進行,當然如果法官發現陪審團被收買了或是其他情事,可以解散陪審團

 

 

有些人認為應該引進美國的陪審制,來加強台灣的司法改革,其實根據聽聞司法院之前有作過問卷調查,得到的結果是台灣公民關心的是組成陪審團出席的車馬費是多少,民族性果然不一樣,除此之外,台灣沒有像美國的電視頻道有專門播放法律常識的節目存在,公民的法律素養可能要再加強,且如果遇到政治案件,陪審團應該很快就分裂了,哈

 

 

所以目前比較可能引進的是參審制,例如有專家加入法官組成合議庭,例如醫生、工程師、會計師、精算師等等,來補法官在其他知識領域的不足,期待台灣的司法改革能越來越進步吧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tigercsia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