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獵豹短評》
1.該公司自有資本比率只有53.82%,且帳上仍有長期負債28億,為何不願先用來清償債務?
2.該公司2005年總資產報酬率為8.91%,2006年上半年年化後約為8.40%,除非經營者對未來營運顯得極端保守,否則減資不見得對公司價值提升有利。
3.若真要減資,因總資產報酬率仍表現不錯,何不考慮實施庫藏股,一來經營者持股比率不會下降,二來也可達到降低股本之目的。
4.除非大股東或經營者想取回資金,轉投資其他用途,否則配合外資起舞,絕非所有股東之福!
《市場新聞》
2006.10.27 工商時報
光寶提減資衝EPS
劉家熙/台北報導
九月營收位居電子七哥的光寶科,可望因應外資要求,決定辦理約三成幅度的減資,初估資本額可望降低至二百億元,與台達電一較長短。
光寶科目前外資持股比重達五六.六一%,對於該公司第二季現金及約當現金部位將近五一○億元,外資表示,以光寶科一家零組件廠商來說,現金部位是高了些,加上目前科技產業投資案不多,減資對股東的實質意義較大。
光寶科則表示,確實有外資對該公司提出減資的建議,集團在下階段的布局考量中,也積極評估減資案,但尚未有確切結論,今(廿七)日董事會中,並沒有減資相關議案,但據了解,不排除以臨時動議方式提出。
光寶科自九十一年十一月四日進行四合一的合併之後,目前組裝架構衍然成形,因該公司主供電源供應器及其餘PC產品,且是全球最大的NB電源供應器廠,其五成的產品與台達電相當。近年來,光寶科並由零組件大廠逐步移轉至光電零組件大廠自居,明後兩年亦將發展汽車零子的領域。
光寶科去年以來積極推動「優質性成長」策略,除了進行內部成本控制外,瘦身的動作不斷,繼日前釋出大規模裁員的計劃後,近日再傳出擬定「減肥」計劃,希望能減掉約三成的比重。
光寶科九月份合併營收達一三四億元,比台達電的一○三億元略高,但光寶科資本額二八七億元,高於台達電,使其獲利被稀釋程度較台達電為深。此外光寶科尚有九十三年發行五年期的海外可轉債,金額二億二千五百萬美元,若按照轉換價格三三.一五元完全轉換,將使光寶科的資本額超過三百億元。
外資近來持續建議光寶科能大幅減資,使得資本額降至二百億元,每股獲利能力將因此大幅強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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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旺旺仙貝減資後,在將資金直接投資大陸, 破解政府轉投資大陸上限的管制措施。
自從晶華開始了上市公司的實質現金減資後,現在好像病毒流行一樣, 常常看到這類的消息出現.想像若我是大股東的話,我可能也會這麼作, 對公司不一定是好事,但對大股東絕沒有壞處.
企業減資潮,削弱台灣競爭力 作者:張翔一 2006.09.27/ 第356期 從二000年底至今,上市上櫃公司企業在台減資情形暴增 加上下市的公司,已接近掛牌總數的二0%這些企業紛 紛減資的原因為何?錢往哪裡去?又會對台股投資人產生 什麼影響? http://www.cw.com.tw/article/economic/finan ces_article.jsp?AID=94
真是上有政策 下有對策 對大陸投資上限限制一點用也沒有 政府決策者跟我老闆一樣真該換換腦袋 還在做OEM為大宗 能擋鴻海能擋多久?
報導中說,外資總持股超過50%, 那大股東不就是外資嗎? 所以外資建議減資的意思其實就是, 那麼多錢給你經營也沒用, 不如還給 我們?
3.若真要減資,因總資產報酬率仍表現不錯,何不考慮實施庫藏股,一來經營者持股比率不會下降, 二來也可達到降低股本之目的。 ^^^^^^^^^^^^^^^^^^^^^^^^^^^^^^^^ 請教豹大: 減資和實施庫藏股後再註銷的效果不是一模一樣嗎?
三大外資點名可能減資的公司名單 http://money.udn.com/html/rpt/rpt81669.html 裡面竟然有大立光,股本才11億,還要減資?????
哦!我曉得了,大股東賣股票拿錢要申報...
減資對股東而言,可以直接取回資金;但實施庫藏股,則無法取回資金。 當然,在實施庫藏股並減資後再賣股也可取回資金,但對大股東會有兩點影響: 1.對公司持股比例下降。 2.賣股可能要申報,大股東往往不願曝光。 減資對大股東而言,其可取回資金再自由匯出或轉投資其它公司,不用 受原來公司架構下,法令對他產生的約束力量;取回資金在透過免稅天堂進 行海外投資,不是更方便嗎?何況,海外子公司、孫公司若已開始進入賺錢 階段,正可透過私募等方式提高大股東持股比例,獨享甜美果實!
如果減資真的成為一股熱潮,就像總大所說的, 市場上的閒置資金又多了出來,如果這些資金投入股海, 不就@@
減資蔚為一股風潮 這件事實在不是好事 配合一堆高科技公司赴港上市 甚至有其他上市櫃公司欲下市改赴港上市的傳言 還有各國貿易協定都沒有台灣在內的情況 東協+3或+4 自由貿易區成立 台灣立足之地只怕越來越小 我想 這幾件事可能會有關聯 我不是很懂 只是小小工程師 請教豹大以及板上諸位高手對於這幾件事情 有無聯想或是看法?
有,要是我是大股東,我會把減資後的錢去轉戰大陸或其他國家.. 同時又仍然是"大股東"(持股比例不變). 又不用賣股就有錢可拿. 然後我會把公司最強的核心業務分割出去.. 這樣我就變兩家公司的大股東,一石二鳥... 挺好的.... Edison
edison分析的很中肯!
謝謝豹大指導! Edison
大家都懂好多喔 謝謝分享
如上面各位所說成真.. 那企業減資一定蔚為風潮 又有錢拿,不用課稅,還是大股東~~ 那小股東只分到一咪咪 那小員工也還有錢拿有事做 唯一沒分到的就是GOV. 企業投資海外有上限 那私人投資ㄋ??? 拿到錢,直接約好成立新公司 還設立在海外或免稅天堂 我想政府做"那麼多",還是沒搞頭 唯一能查到或限制的 只剩"關係人交易" 唉~~
會把實施庫藏股並註銷的動作和減資的效果想成一模一樣, 是從公司的財務結構做出發點所得到的結論: 對於預期投入資本報酬率(ROIC)已明顯大於平均資金成本(WACC)的公司而言, 該兩種措施均可以達到相同的增加公司價值的效果... 而從大股東的觀點出發,如豹大所分析,則完全不是這一回事! 其實,實施庫藏股並註銷的同時,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便已增加 (如果實施庫藏股的時候大股東並沒有賣股票的話) 大股東持股比例的多寡正反應其對公司承諾的強弱; 因此若大股東信誓旦旦的說要為公司好,則捨庫藏股而就減資的動作 剛好就是大股東露出馬腳的地方了...
對於預期投入資本報酬率(ROIC)已明顯大於平均資金成本(WACC)的公司而言, ^^^^ 是"明顯小於"... 筆誤,對不起
減資拿回資金 股東課稅較少 【經濟日報/徐谷楨】 2006.10.30 03:16 am 企業現金減資,為哪樁?跟「稅」,大有關係。會計師分析, 當公司的現金部位很多,股東又有資金需求時,以公司辦理減 資方式拿回資金,要繳的稅最少。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稅務部會計師郭宗銘表示,如果公司的錢過剩, 股東也有資金需求,想要把錢拿回去,有兩種方式,第一種是等 盈餘分配,但這對股東來說有課稅問題。 第二種則是,按面額和持股比率進行現金減資,視同股東把原始出 資額拿回去,所以沒有課稅的問題。但前提是,減資後不能低於規 定的資本額門檻。 依照財政部在1997年發布解釋函令,股票發行公司因為辦理減資, 而以現金收回股票(包括原始現金認股、盈餘轉增資以及資本公積 轉增資配發的股票),如經查明這些股票是在收回後辦理註銷而不 再轉讓,非屬證券交易所得稅條例所稱的「有價證券買賣行為」, 因此不會發生課徵證券交易稅問題。 至於曾盛行的於買回庫藏股減資操作手法,郭宗銘說,必須是同一 時間從大股東賣出、公司買入股票,但如果是法人股東,將產生證 交所得稅,必須納入最低稅負制計算,只有個人股東買賣上市櫃公 司股票沒有課最低稅負問題。 因此,現金減資對股東來說,可說是最好的方式,因為繳的稅最少。 不過,現金減資也不是統統免稅,拿到錢的股東仍會遇到有二個課稅 問題,端看減資所減的是哪一種股本,若股本來自土地溢價所得轉增 資者,股東得繳所得稅,如果是曾經緩課的股票,比如獎勵投資條例 時代,未分配盈餘轉增資,股票發給股東可以緩課,因此減資時視同 「轉讓」,就得繳稅。 公司股本約有三種來源,一是原始現金增資,等於股東原始出資額, 所以減資時不必課稅;二是過去的盈餘轉增資,股票股利雖已課過稅, 但若有緩課股票,就必須課稅;三是資本公積轉增資,過去如果已經課 過稅,減資時即不須再繳一次稅。 【2006/10/30 經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