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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獵豹短評》
很多人不知道當您從業務員手中接過保單、並完成簽收後,仍有十天的後悔期,這時若對保單條款及內容有疑義,應趕快找專業的朋友問清楚,只要在十天內提出要求,保險公司有義務無條件退還原來款項,並不可藉故要求任何其他費用補貼。

保單審閱期對投保人而言,是相當重要的條款,但很多保險業務員不會主動告知。


《市場新聞》
2006.12.27  工商時報
把握保單審閱期 免當冤大頭
李佩真

現代人對保險的認知提升,對於人身保險壽險、財產保險,需求及接受度也增加,要避免保險糾紛,除了保險公司及業務人員善盡告知保險內容責任外,不論電話答應投保或是實際面對業務員解說投保,民眾自己也要記得把握收到保單後十天的審閱期,仔細瞭解保單內容,可以免當冤大頭。

其實,不論哪一種保險行銷方式,都有可能產生糾紛。根據金管會統計,今年上半年金管會及保發中心受理申訴案件共有一○二六件,其中非理賠申訴案件中,人身保險最易引起糾紛爭議類型,依序是招攬糾紛、契約變更、停效復效爭議、保費交付、契約轉換等,財產保險方面則是以保費的交付及未到期保費返還爭議居多。


在理賠申訴案件當中,人身保險方面最易引起糾紛爭議類型依序為承保範圍、事故發生原因認定及必要性醫療,至於產險最易引起糾紛爭議類型以殘廢等級認定、理賠金額認定及事故發生原因認定居多。

儘管有人不喜歡電話行銷干擾,但電話行銷保單還是賣得嚇嚇叫,成為保險公司最賺錢的行銷管道之一,陽春型的套餐產品電話投保接受度比較高,害怕面對保險業務員死纏爛打的人,接受電話中投保的意願也比較高。

電話行銷保單也有俗又大碗的商品,只是電話行銷保單在短短時間內要考慮,擔心考慮欠周延,對於這類「只聞其聲不見其人」的推銷方式,民眾都有權利要求先看過書面資料。

最好的作法,便是請保險電話行銷人員傳真或郵寄保單介紹資料,評估保障內容是否符合自己所需,是否重複投保?以及保費是否能夠負擔後,再決定是否投保。

保險是保障自己與家人,最重要的是,是收到保單後,要詳閱要保書及條款內容,倘不符合需要,可善用契約撤銷權,而對於保險業務員面對面銷售的保單,甚至是親友賣的人情保單,也是一樣。在收到保單次日起算十天內,如果不想投保,都可以用書面檢同保險單親自或掛號郵寄向保險公司撤銷契約,要求全額退費。

而在理賠時,如果有爭議,保險公司的客服中心、消基會、消保官、保險局、保發中心都是可以反應檢舉的單位。總之,投保時,確實瞭解保障的範圍,每年定期檢視保單,向專業人員諮詢,才能不花冤枉錢,又能有符合實際需求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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