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Justin原創並分享,特此致謝!)
《重點及短評》
『 房仲人士估計,二○○七年租金報酬率大幅跌落到三%、四%,三十年公寓住宅出租報酬率更滑落到二%左右,這是十年來最低的租金報酬率,比二千年股市重挫以及SARS時還低。 』
獵豹短評:
1.除非您所投資的房子是自住(其實也有機會成本),或您根本是錢太多無處擺,否則投資不動產若不能產生價差或租金收益,就跟買進一檔本業虧損而股價持續低靡的股票沒有兩樣。
2.當正常實實租金回報率(扣除正常等待出租期及相關費用)低於相對投入資金機會成本時,往往也代表此項投資之風險溢酬已偏低,甚至可能是負值。
3.如果大家想投資不動產,尤其是一般房屋,建議您先去標的物週邊地段,了解一下房屋租金行情,便可推出大約之投資租金回報報率,若低於3.0%者,則房價均有偏高之嫌了!
《市場相關新聞》
房租報酬率 10年來新低
【本報訊~~中時電子報】
正當小超人李澤楷來台(旅遊),引發香港首富之子將進軍台灣房市的聯想,房市行情再掀熱潮之際,國內房價由於漲幅大、動輒三成、五成,租金卻只是持平或小漲,使得出租報酬率大幅滑低。
房仲人士估計,二○○七年租金報酬率大幅跌落到三%、四%,三十年公寓住宅出租報酬率更滑落到二%左右,這是十年來最低的租金報酬率,比二千年股市重挫以及SARS時還低。
房屋出租的收益率,大概是多少?信義房屋協理張欣民指出,看地段、產品,以往,大概在四%至八%之間。這五年來,房價大幅上漲,以北市北縣而言,不少地區漲幅三成、五成,台中市、台南市、高雄市區的房地產,也都有走高的表現。倒是,租金金額成長不多,永慶房屋人員指出,在房價上漲這幾年,一般民眾的薪資沒什麼增加,偏偏物價又上漲,民眾的消費能力大打折扣,同時,想要買個房子出租、當房東的人大增。
在房客能力受限、房東相對增加的情況下,租金一直上不來,如果房東要漲房價,房客多會搬家另覓新居。影響所及,以房價和租金換算的租金報酬率,明顯下降,張欣民說,收益最低的是一般住宅、整層出租,像一戶一千多萬元、三十來坪的住家,有的月租金只有二萬出頭。
年化報酬率來算,只有二%左右,如果再扣掉稅、費用、修膳支出,搞不好全年的租金收入剛好打平,房東根本沒賺頭。對於持有房子十數年、甚至數十年的房東而言,由於當年介入成本相對低還比較沒關係,張欣民建議,這三、五年進場,已有獲利的房市投資人而言,不妨考慮適時獲利了結賣出。
至於現在才想到,要買房出租的人?張欣民說,投資成本已大幅上升,租金收益下降,最好多考慮。
面對房市、租金行情的現況,中信房屋副總劉天仁說,投資人期待的是未來房產的增值收益,以目前情勢看,租金收入能打敗一年二至三%左右的台幣定存利息收入就很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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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頭香!
謝謝分享
不好意思,搶贏Blue
資產等級還沒到這個階段~~~ 加油~~~
感謝分享
收租金應該是USE VALUE 空頭時本益比低是有道理的 價差應該是多頭時 EXCHANGE VALUE 買房出租與自住是USE VALUE絕不是在這個時後
*****
出去吃飯補充體力再回來搶...
版主的評論好像漏了一項 稅務考量: 遺產稅的就算由最高的50%調降到預定的25%.還是比購買房地產轉移給下一代高出很多. 以一億元現金計算: 扣除770萬遺產免稅額,現行法規要課4615萬元遺產稅. 若由財政部規劃調降到25%計算也要課2307萬遺產稅. 但若將一億元購買房地產贈與給下一代: 因為房屋課稅的標準是以公告現值算,而房屋的公告現值大多只有市場交易價格的3至4成. 所以只要付: 一億x0.3=3千萬. 3千萬x20%的贈與稅率 - 每年110萬免稅額 = 490萬 一億現金留給下一代要課4615萬遺產稅,買房地產贈與只要課490萬贈與稅. 兩者現階段差了4125萬,試問聰明的你會怎麼做???
除非是買在學校附近 分割成小房間出租 台灣人買房子很少要求租金回報報酬率 多是等房價上漲 以我家附近房子來說 租金報酬率從來就沒超過 3% 過 三年來房價 double..... 雖然我也覺得房價超漲 但是沒辦法...
TO: 下雨不愁 有一億元現金的人不多.. 這種大戶有一堆節稅規劃方式
一億只是拿來比對的數字. 我想有三千萬以上的人應該不少,若購買房地產時加上適度的貸款. 將來贈與給下一代時,連課一百萬的贈與稅都不到......
myp大大所言極是,對高資產者而言,不動產投資不是考慮租金回報率的! 高所得且自住型買家不會care租金是多少的!
下雨不愁: 三千萬以上的人購買房地產時加上適度的貸款 恐怕已達豹大的豪宅等級了吧...
>有一億元現金的人 總x 豹x ?
感謝分享
一.有三千萬現金的人,很少會把全部的現金部位拿來購買房地產. 二.購買房地產,請勿直接用下一代的名義.因為國稅局會要求提出購買能力證明. 三.我說的適度貸款是指,把有負債(貸款)的資產贈與給下一代的避稅技巧, 而非擴充信用,貸款去買更高總價的房地產.
要好好思考在買屋
我先前的考慮是 租金 vs. 利息 若利息遠低於租金 房價又位於低檔 就開始慢慢找了 結果運氣好, 瞎貓碰到死耗子
謝謝豹大分享 阿西
myp大 請問租金報酬率是算出來的 還是有得查呢
以租金來評斷房價不一定準!! 以我以前出租過房子的經驗來看, 鄉下的房子, 房價很差, 但是出租給大學生的租金有時比市區還好, 所以.....
謝謝
請問下雨不愁大及各位大大, 若進行每年的贈與(在111萬免稅額內), 該筆錢需要什麼証明? 只銀行轉帳可以嗎? 又該筆錢存入後, 子女是否可活用? 謝謝!
請問美國十年期公債殖率是4.5%, 所代表的意思是什麼? 若是每年有4.5%的報酬率, 那為什麼不把錢存在那呢? 謝謝!
贈與人在同1年度以內贈與他人的財產總值超過所規定的贈與稅 免稅額的時候,應該要在贈與日後30天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 徵機關申報贈與稅。
若進行每年的贈與(在111萬免稅額內), 該筆錢需要什麼証明? 只銀行轉帳可以嗎? 又該筆錢存入後, 子女是否可活用? --------------------------------- 免稅額內的資產移轉,不需主動申報,但是任何報稅單據,都要保留6年備查. 換句話說,該筆錢存入子女帳戶後, 子女即可動用. 將來遇上國稅局查稅時,只須將保留的匯款單據,提出備查即可.
"又該筆錢存入後, 子女是否可活用? " 除非你是非常有威權的爸媽,告訴你的小孩,那是我的錢,只是借你 們的名字而已。他們也乖乖聽話。否則給了就是給了,可是覆水難收.
出租還有個風險 萬一房客燒炭或跳樓自殺 你的房子就變兇宅了 還有萬一房客不按時繳租金(繳一個月拖一個月) 你也拿他沒輒 以上都是本人居住大樓所發生過的實例 當然 豪宅是不會發生這種鳥事! 沒人笨到去租七八萬的房子來尋死
>有一億元現金的人 總x 豹x ? coachyang 於 March 22, 2007 01:03 PM 回應 ------------ 不太可能吧,這個板上的人包括我個人在內可以動用的現 金應該都不太可能超過300萬 中了樂透大概才有機會有 一億元吧
據我所知: 部份熱門地段的商業不動產租金報酬率,並不像數據上顯示的那樣低. 因為地段熱門,很多人等著租,所以有些業主會與承租方,達成一些協議. 就是:定下二份合約 一份是全額租金的合約.(不公開合約) 一份是1/3租金,其餘為承租方補貼業主,房屋修繕的金額. 雙方可拿第二份,只有實際租金1/3的合約,到法院辦理公證. 報稅時,只要承租方所屬的公司行號申報租金金額,與雙方去法院公證只有實際租金1/3的合約租金金額相同. 日後業主所收到前一年度的扣繳憑單金額也會是相同的數字. 換句話說,國稅局的租賃所得,課稅標準就只有實際月租金的1/3.
就是:定下二份合約 一份是全額租金的合約.(不公開合約) 一份是1/3租金,其餘為承租方補貼業主,房屋修繕的金額.(報稅專用)
1.商用不動產的金額都較一般住宅來的高出許多 即便投資報酬率高出許多,也非一般散戶所能負荷 2.如果是資產三千萬左右要做遺產規劃的話方法也很多 簡單的做個保險遺產稅就可以一毛不繳 也不一定要用房地產來避稅 3.畢竟這篇文章的目的是要說明目前房地產水位已高 投資報酬率已大幅降低,如果真的要運用房地產來作資產規劃 為什麼不趁低檔進場而要在房市走了多年多頭以後呢 一點意見..謝謝指教
一開始還以為 下雨不愁 是個稅務高手 租房子還有租金收入要報稅的話誰當房東 找個稅務顧問問一問吧 有人需這樣報的嗎? 1/3?不用 包你一毛錢都不用
或有負債也只是節稅的其中一種 更有效率的方法還多著
holmeshsu 願聞其詳!
我想下雨不愁那段講租約的部分應該是專指商用不動產吧 如果租房子給公司行號除非他不用報税要不然房東一定會 收到扣繳憑單,房東想逃都逃不掉,上面這位版友應該是沒 注意到這點吧. 不過對於下雨不愁所提的1/3租金的合約我到是有一點不解 對於公司來說房租可以列為費用來減少營所稅,所以1/3的 租約對於公司來說可是要多繳稅啊,還要補貼房東修繕的發 票來報稅,怎麼算都不划算啊. 我舉個例子好了,假設減少的2/3租金是100萬好了,則公司 要多繳25萬的營所稅,而房東的綜所稅則增加了 100 x 0.57 x 0.4 = 22.8 (租賃所得可以扣除43%的費用,不需憑證,房東的所得稅率以最高40%計) 則房東需多繳交22.8萬的綜所稅 就算是房東在承租時就講好說租賃所得所衍生的綜所稅由公司負擔 公司怎麼算還是划算,還不用找房屋修繕的發票給房東報稅 一點疑問..
租房子還有租金收入要報稅的話誰當房東 找個稅務顧問問一問吧 有人需這樣報的嗎? 1/3?不用 包你一毛錢都不用 ------------------------------ 商用不動產,並非自用住宅.國稅局查核標準相當嚴苛. 尤其熱門地段的商家門口如士林夜市,甚至於出現過國稅局人員全面釘哨,看是否有發票短開的情況. 一般拿租金的1/3金額,去報租賃所得稅是公定價. 不可能會有一毛錢都不用報的情況,除非你想接到國稅局寄出的巨額補稅通知單. 最低稅負制把過去大家最常用的人壽保險、海外所得與未上市股票的大門堵住, 另外財政部也同時關閉,以公共設施保留地捐地節稅的管道.
事前協議租賃合約內容相當重要,立約前只要言明,並加註稅金由承租方負擔補貼業主.合約的租金額自然會往下降. 至於這一份報稅合約內的補貼房東修繕金額.並不執行,所以不開發票. 雙方執行的是全額租金的合約.(不公開合約) PS.熱門地段的商用不動產的承租戶,多為小型門市,發票金額需求小,有些甚至於免用發票.它們並不等同於工業廠辦的承租戶.
既然一億元以上資產的人不多..大家不妨來討論 "總淨資產1000萬--3000萬(或5000萬)左右的人. 如何做租稅規劃(含遺產稅)".也許有更多人有興趣... 佛列德
可能要加一個年齡
假設60歲, 2 個小孩, 一個30歲, 一個34歲, 都已結婚各有一個 小孩.
一個稅率40%, 一個21%.
跟據報載, 台灣去年年收入250萬的家庭,共有22萬戶.
一千萬就不用作任何事, 假設他有5000萬.
happyone2 的補充讓問題更明確.蠻不錯的.. 34歲就適用40%的稅率.高薪族ㄟ
對台灣節稅方法不熟悉, 剛開始收集遺產稅及贈予稅的資訊.
以我以前出租過房子的經驗來看, 鄉下的房子, 房價很差, 但是出租給大學生的租金有時比市區還好, 所以..... --------------------------------------------- 這真的是親身體驗 很多新的私立大學買台糖的地蓋在偏遠地區 宿舍供應不足 很多學生外宿 就有很多田橋仔蓋學生宿舍 一間月租3000 還供不應求 如過沒有人告到國稅局去 這些租金收下來都是免稅所得
謝謝下雨不愁大大及happone2大的回覆.
TO happyone2 本來保險收益不列入遺產計算,但是因為太多有錢人利用保險避稅 政府將法規改成三千萬以上列入遺產稅基 所以簡單的方法就是把錢藏在壽險裡,再利用三千萬的保險免稅額規避遺產稅 至於買什麼保險 買哪家保險我就不知道了 沒仔細研究過各家保險 相信找保險業務員他們會非常樂意幫你服務 To 下雨不愁 還是有一點疑問 簽兩份租約,一份為原本的三分之一,是對房東有利啊,他繳的稅比較少啊 為什麼還要補貼房東修繕費用呢.. 即使承租方是資本額20萬以下,免開統一發票採用核定稅額的公司行號 以我本身的經驗,一般店面承租給有設立登記的行號處理方式有幾種 1.在承租時就講好租金含税,租賃所得所衍生的所得稅由房東負擔(但是一般來說房租會較貴) 2.租金不含稅,但合約上註明稅由承租方負擔 3.也就是您說的兩份合約方式,一份金額較少的合約提供給承租方做為營業登記使用 但是雖然金額較少房東還是要繳稅啊,所以由承租方提供房屋修繕的發票給房東做列舉扣除 房東一樣可以不用繳稅 一點經驗
T0 happyone2 http://tw.house.yahoo.com/article/url/d/a/051102/5/2hg59.dbf 《節稅百寶箱》資產逾千萬 就要規畫遺產稅 節錄重點: 舉例來說,五十歲的王先生已累積三千萬的財產,他撥出一千七百四 十四萬元(五十歲投保二千萬終身壽險,每年繳費八七.二萬元,一千七百四十 四萬元為二十年繳費總額,若王先生在未繳費期滿前身故,付出的保費將更少) 。如果王先生不幸身故的話,保險公司理賠的二千萬保險金將不必繳交遺產稅, 而王先生需繳稅的遺產也從三千萬減為一千二百五十六萬,結果不僅需繳付的遺 產稅減少了,同時也增加了二千萬的保險給付,其遺產也從原來的三千萬,增加 為三千二百五十六萬元(其中一千二百五十六萬要課稅、二千萬保險給付免稅)。 不過民眾在投保時,記得要明確指定受益人,才能享有保險給付免稅的優惠, 否則將併入遺產稅中累計,不可不慎。 希望對你有幫助
雖然我知道租屋可以以多報少,但是對已成事實的事我通常 選擇接受。也就是我收多少房租就報多少。 但是對未來的事如遺產稅,我會想一些合法的方法來節稅.
fenris0622大大 : 如您上例:1256萬..需要繳遺產稅嗎? 可以提供更詳細的數字嗎?比如說: 1.對配偶.子女的遺產免稅額 2.必要費用(喪葬費..等等) 3.其他可搭配節稅管道或工具 謝謝 佛列德
人壽保險對五十歲以上的人,我覺得已經不是好方法.更不用說對 六十歲的人了. 因為我不了解台灣的保險,而我所了解美國的保險和台灣相差很多。 上面的例子沒有提到20年後如果沒死剩下多少錢? 假設一對夫婦70歲和66歲, 已退休. 股票加現金為3000萬, 房子一棟40年前用大兒子的名字買的, 1樓出租一個月一萬元, 2樓自住. 2 個小孩, 一個40歲, 一個44歲, 都已結婚各有 一個小孩. 一個稅率40%, 一個21%. 保險可能沒有實際利益 (保費可能非常貴) 我所收集到的資料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為779萬元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445萬元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 喪葬費的扣除金額,一律都以111萬元計算 ??這是說如果一方現在死亡, 可從3000萬扣掉(779+445+ 45+45+111) 1425萬, 以1575萬26%=409.5萬
負債好像也可以扣除..只是如何認定?? 佛列德
上面例子.如果繳費期滿還沒歸西. 那..每年繳保費87.2萬*20年=共繳出1744萬 原有3000萬現金-繳出總保費1744萬=剩下現金1256萬 繳費期滿(20年後)哪天人走了..受益人可得保險受益金 2000萬(免稅).. 至於現金部份的1256萬如何課法?等待解答... (如果1256-779-445-45-45-111 < 0.所以一毛錢 都不用課遺產稅??)<===等待解答 佛列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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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設一對夫婦70歲和66歲, 已退休. 股票加現金為3000萬, 房子一棟40年前用大兒子的名字買的, 1樓出租一個月一萬元, 2樓自住. 2 個小孩, 一個40歲, 一個44歲, 都已結婚各有 一個小孩. 一個稅率40%, 一個21%. 保險可能沒有實際利益 (保費可能非常貴) =============================================== 被繼承人配偶,還可以先從遺產總額中先請求夫妻財產剩餘分配額,先扣除一半的遺產歸給配額,剩餘的才列為遺產做計算 (這可從溫世仁的案例來觀看:溫世仁驟逝時,遺留海內外財產超過一二○億元以上,其夫人呂來春直到九十四年才提出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 求權,剛好適用財政部九十四發布的新解釋令,不用經所有繼承人同意或取得法院判決書,可以從其夫的遺產總額扣除二分之一,即六○多億元 為其財產,不必繳交遺產稅,因此溫世仁的遺產稅降為卅餘億元。) 被繼承人的免稅額為779萬元 被繼承人遺有配偶,可以從遺產總額中扣除445萬元 被繼承人遺有第一順序繼承人,每人可從遺產總額中扣除45萬元 喪葬費的扣除金額,一律都以111萬元計算 ??這是說如果一方現在死亡, 可從3000萬扣掉(1500+779+445+ 45+45+111) < 0 一毛錢都不用繳
而所謂的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是依民法第一○三○條之一規定,生存配偶可以行使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外,凡是在婚姻關 係存續中取得之現存財產,為配偶一生的專屬權利,如果沒有行使,隨著配偶死亡而消失。
請問: 我今年41 先生43 有現金加股票約4000萬 房屋現值約1300萬 小孩一個9歲 夫妻倆已退休 不準備再工作 想靠這筆錢玩樂一生 請問 該做任何遺產規劃嗎?
ㄏㄏㄏ 把錢花光 就不用作任何遺產規劃阿 是否該做任何遺產規劃 這取決於你所擔負的責任還有多少是需要用錢來解決 取決於你還有多少生命可運用 取決於你們的小孩還需要多少時間可以獨立自生 當你都確認清楚後 你就知道需不需要做遺產規劃
看來大家對稅務和遺產都很有興趣.. 我也是啦..只是到要繳稅的門檻還差的遠呢.
"原有3000萬現金-繳出總保費1744萬=剩下現金1256萬 繳費期滿(20年後)哪天人走了..受益人可得保險受益金 2000萬(免稅).. 至於現金部份的1256萬如何課法?等待解答... (如果1256-779-445-45-45-111 < 0.所以一毛錢 都不用課遺產稅??)<===等待解答" 所以如果50歲時用上述的保險就不是好的規劃了。 剩下的1256萬應該不用課遺產稅. 我祖父活到101歲,我祖母活到90多歲,我外祖母也活到98歲,、、、、
我把這些放在18姨的blog.
不是好的規劃是因為 餘命很長.手邊現金可能不夠用??
若一方死亡繳完遺產稅要怎麼分配?有規定嗎?
遺產稅試算 http://www.ntat.gov.tw/county/ntat_ch/taxcount9.jsp http://www.tyhg.gov.tw/cgi-bin/SM_theme?page=3eafb8b4 遺產稅扣除項目列表 項目 扣除額 1.免稅額 700萬 2.配偶扣除額 400萬 3.父母扣除額 100萬 4.第一三四順序繼承人 40萬 5.未成年人扣除額 每年加扣40萬 6.重度殘障或精神病人 配偶、直系血親卑親屬、父母每人加扣500萬 7.喪葬費 100萬 8.生活必需器具及用品 72萬 9.職業上工具 40萬 10.農業用地、地上農作物 繼續經營扣除全數但使用不滿五年追繳 說明: 不計入遺產總額: 捐贈各級政府與公立機關之財產、捐贈公有事業或公營事業之財產、贈私立財團法人之財產、保險與互助 會、死亡前五年內繼承之財產己稅者、公眾通行道路、債權及請求權不能收取者 扣除項目: 配偶扣除額、父母除額、第一三困順序扣除額、未成年人扣除額、重度殘障或精神病人、喪葬費、生活必需器具及用 品、職業上工具、農業用地、地上農作物、死亡前未償債務、死亡前應之稅捐,罰鍰,罰金 抵扣項目: 三年內己繳贈與稅、在國外己繳遺產稅、其他應抵扣之稅額
釋字第 620 號 民國 95年12月6日 憲法第十九條規定,人民有依法律納稅之義務,係指國家課人民以繳納稅捐之義務 或給予人民減免稅捐之優惠時,應就租稅主體、租稅客體、稅基、稅率等租稅構成要件 ,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迭經本院闡釋在案。 中華民國七十四年六月三日增訂公布之民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以下簡稱增訂民 法第一千零三十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聯合財產關係消滅時,夫或妻於婚姻關係存續 中所取得而現存之原有財產,扣除婚姻關係存續中所負債務後,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 財產之差額,應平均分配。但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不在此限」。該項明定聯 合財產關係消滅時,夫或妻之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乃立法者就夫或妻對家務、教 養子女及婚姻共同生活貢獻所為之法律上評價。因此夫妻於婚姻關係存續中共同協力所 形成之聯合財產中,除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者外,於配偶一方死亡而聯合財產關係消 滅時,其尚存之原有財產,即不能認全係死亡一方之遺產,而皆屬遺產稅課徵之範圍。
上面的金額好像都改了。 我的問題是財產在生前平均分配比較好,還是一方全部持有?
http://tpd.judicial.gov.tw/03-03-14.htm 民法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條(同一順序繼承人之平均繼承)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不在此限。 第一千一百四十四條(配偶之應繼分) 配偶,有相互繼承遺產之權,其應繼分,依左列各款定之: 一、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與他繼承人平均。 二、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二順序或第三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二分之一。 三、與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四順序之繼承人同為繼承時,其應繼分為遺產三分之二。 四、無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條所定第一順序至第四順序之繼承人時,其應繼分為遺產全部。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遺產之自由處分) 遺囑人於不違反關於特留分規定之範圍內,得以遺囑自由處分遺產。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可以舉例嗎?
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條(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可以舉例嗎?
http://www.taichung.gov.tw/Legal/convenience/conA_2.asp?faq_id=279 被繼承人某甲有繼承人子乙及女丙、丁共三人,於甲死亡前,預立遺囑表示全部遺產均歸其子乙一人單獨繼承,請問:丙、丁二人於甲死亡後, 是否得以主張對於某甲之遺產仍有繼承權?( 所謂「特留分」是指被繼承人必須就其遺產保留一定財產給法定繼承人的比例,簡單來說,就是法律限制被繼承人處分遺產自由,來保障法定繼 承人最低限度繼承分的規定,使遺產的繼承能符合道義人情,並保障家族生活及近親受扶養的需求,避免繼承人因生活頓失依靠,而需仰賴社會 救濟。 本件案例問題,某甲生前雖預立遺囑表示全部遺產均歸其子乙一人單獨繼承,惟該遺囑已違反民法特留分之規定,顯然侵害丙、丁二人受法律保 障之特留分繼承權,是丙、丁二人自得行使扣減權,主張其等仍各對某甲之遺產有六分之一之繼承權。被繼承人某甲所作成違反特留分規定之遺 囑,並無法達到其預期不讓丙、丁繼承其遺產之法律效果。
若3000萬財產全在妻的名下,若妻死,3000-(1500夫妻財 產剩餘分配額+1425)=75,(75-67)*.04+1.34=1.66萬 遺產稅繳1.66萬, 剩下的錢, 丈夫及二個小孩怎麼分? 2998.34/2=1499.17 丈夫拿走, 剩下的一半再分三份嗎?
被繼承人某甲有繼承人子乙及女丙、丁共三人,於甲死亡前,預立遺囑表示全部遺產平均歸其子乙和丙二人繼承的 話, 丁會得1/6, 乙和丙各得5/12, 對嗎? 如果配偶在的話又是怎麼樣呢?
剛剛點了廣告,還看到蠻有用的資訊,給各位參考。 http://www.what.tw/EPIMP/modules/IGSM/igsm_ps_goods .aspx?key=3648 ================================= 看看你的右下角 =================================
若3000萬財產全在妻的名下,若妻死,3000-(1500夫妻財 產剩餘分配額+1425)=75,(75-67)*.04+1.34=1.66萬 遺產稅繳1.66萬, 剩下的錢, 丈夫及二個小孩怎麼分? 2998.34/2=1499.17 丈夫拿走, 剩下的一半再分三份嗎? happyone2 於 March 24, 2007 09:16 PM 回應 丈夫 = 1500夫妻財產剩餘分配額 + 稅後 1498.34/3
被繼承人某甲有繼承人子乙及女丙、丁共三人,於甲死亡前,預立遺囑表示全部遺產平均歸其子乙和丙二人繼承的 話, 丁會得1/6, 乙和丙各得5/12, 對嗎? ===> Yes!!! 如果配偶在的話又是怎麼樣呢? happyone2 於 March 24, 2007 09:49 PM 回應 | 如果配偶在的話 配偶 --> 1/2+ 1/16 丁會得 --> 1/16 乙和丙各得 3/16
這樣應該沒有問題, 謝謝!
如果真的不希望被課到遺產稅 而且餘命又很長有很多時間的話 用每年一百萬的贈與免稅額慢慢轉給要繼承的人吧 而且夫妻之間的贈與又免稅 所以可以夫妻兩人一起贈與每年就可以贈與兩百萬 花個十五年三千萬就送光光了,也不用繳什麼遺產稅了 但是問題是..財產送光光了接下來呢... 夫妻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大家好像有點誤解了 重點在..."差額" 如果夫有三千萬,妻有一千萬 妻子先走了,夫還能請求妻子遺產的一半嗎? 不行..因為夫的財產比妻子多 反過來如果丈夫先走了 妻只能請求差額的一半,也就是一千萬 這一千萬是免列入遺產稅基的
所以先搞清楚怎麼算遺產稅,才能建議他們怎麼處理.
房子,股票,存款都用別人名字.房租,股息,利息他收的很愉快. 那些付40%的人付的哀哀叫.
這一篇的回應真精彩,讓小弟又學到許多稅務資訊,謝謝各位~~~ ======================================== 沾醬油,是追求財務自由的福氣啦! ========================================
聽說要保人和受益人要同一人,保險金才能免稅?
這一篇的討論真熱烈. 感謝豹大.
一整個長 這,才是blog 下次再來慢慢欣賞吧 謝謝各位大大 謝謝版主 豹大此非豹 謝 -師大政大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