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中國內蒙蹬口街景由Jean提供,特此致謝!)


短評:

中國內部統計數據之可信度,遭外界質疑早已是陳年老事,但一直到目前仍無法獲得改善。

由此則新聞,可見中國中央對此問題的態度正改變當中,這當然是好事一樁,只是中國官場文化是數千年源遠流長的歷史所形成,是否能因法令的訂定而有所改觀,則不得而知,或許嚴刑峻法之下,可以讓更多統計數據更加透明。

台灣是否有必要也來立個類似的法令,讓更多事實及民瘼能得到反應。


《相關新聞報導》
大陸統計數據灌水 有法可管

中國統計數據「失真」到要靠法令來規範。中國最高立法機關全國人大常委會昨(27)日表決通過「統計法」,加重處罰官員的統計造假行為,嚴防官員統計造假。該法自明年元月起實施。

中國統計資料「失真」的情況多得離譜,單單2008年,全國立案查處統計違法案件就達1.73萬件。近年來,上至中央政府高層,下至普通百姓都在探尋數據失真的原因,並希望切實改變這個狀況。

中共國家統計局前局長李德水曾披露,某年各省區市向中央呈報的全年國內生產總值(GDP)匯總數據,經過計算後,竟然比國家統計局公布的GDP成長率高出3.9%,總數差距高達人民幣2.6兆元(約新台幣13億元)。

經過長時間的立法程序後,全國人大昨天表決通過「統計法」,這部法律大大強化執行統計工作所需負擔的法律責任,並且增加「監督檢查」一章。

國家統計局政法司司長程子林說,「這部法律是為懲處各類統計違法的行為,特別是為打擊在統計上弄虛作假的行為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程子林表示,統計部門作為統計法的執行機關,將把嚴肅執法作為重點,對發現的統計違法行為,不論是什麼地方、什麼單位、什麼人,都要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這部法律從防止行政干預、強化統計責任、加大處罰力度等方面,作出一系列有針對性的規定,提高統計違法行為的違法成本,希望透過「重典」維護統計數據的真實、準確。

統計法規定,統計機構、統計人員應當依法履行職責,如實蒐集、報送統計資料,不得偽造、篡改統計資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不真實的統計資料,不得有其他違反本法規定的行為。

新法規定,地方政府、統計機構或者有關部門、單位的負責人,不得修改統計資料、編造虛假統計數據;不得打擊報復依法履行職責或者拒絕、抵制統計違法行為的統計人員。

法令規定,若有上述行為者,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處分,並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計機構通報。

【2009/06/28 經濟日報】



統計數據灌水嚴重/為保烏紗帽 不得不作假

中國統計數據「失真」已非新聞,除了統計技術落後,中國習慣由地方經濟數字的表現決定官員升遷,更提供了造假的最大誘因;經濟狀況好的時候不打緊,但面臨經濟危機時,數字準確與否將大大影響政府處理危機的成功機率。

中共國家統計局局長馬建堂曾說,從近年來全國統計執法檢查的情況看,虛報、瞞報、偽造、篡改統計資料的違法行為,約占全部統計違法行為的60%。

中國頻出現不同單位對相同項目卻有天差地別的統計。例如,就有資料顯示,奇瑞汽車公布2008年批發量,卻與政府公布的掛牌量出現16.9萬輛的差距;而去年底北京社科院公布城鎮失業率高達9.4%,但今年3月人保部公布的僅4.2%。

中央與地方的生產總值(GDP)還經常「差很大」。GDP是指一個國家在一定時期的國內生產總值,但在中國一些地方父母官眼裡,GDP代表的是政績,領導的執政能力、工作業績,甚至是升遷、調動,都與GDP有千絲萬縷的聯繫。

由於大陸過度重視GDP增長指標,並將其作為評價考核主要領導幹部的標準,甚至推行「末位淘汰」,迫使少數幹部在考核壓力下,為保住「烏紗帽」不得不尋求作假之道。

從諸多GDP灌水事件中,可以看出GDP在個別領導眼中,是手中的「權杖」、頭頂的「官帽」。只是「幹部出數字,數字出幹部」催生數字的伸縮;統計造假的背後,是「誰來承受負增長」的難題。

【2009/06/28 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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