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盈餘及之簡單分類及基本認知

一、每股盈餘:
每股盈餘( ( earnings per share , EPS ),乃指公司普通股每股在一會計期間所賺得的盈餘或發生的損失。

二、每股盈餘之分類:

1.簡單資本結構:基本每股盈餘
簡單資本結構乃指公司僅發行普通股,或僅發行普通股及不可轉換的特別股,而無具稀釋作用之潛在的普通股者;凡公司發行具有稀釋作用之潛在普通股流通在外者,則稱為複雜資本結構。

基本每股盈餘 = 屬於普通股股東的本期純益或損失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 本期損益 –特別股股利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所謂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乃指將流通在外股數乘以流通期間佔一會計期間的比例所計算出之股數。
所有發放股票股利或股票分割前流通在外的股數,均應追溯調整,意即均應乘以股票股利率或股票分割率,即視為從年初即已增加或減少之股數。

至於若有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則發行新股以前之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應按下列公式調整比率:

發行新股時舊股流通股數調整比率 = 行使新股認購權利前一日的每股市價 / 理論上每股除權後的公平價值

三、複雜資本結構:稀釋每股盈餘
具有稀釋作用的潛在普通股流通在外之資本結構。只要公司有發行在外並足以在某種條件下可以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認股權、認股證、可轉換公司債、可轉換特別股等等,均可能使每股盈餘產生稀釋作用。此乃所謂之潛在普通股,只在形式上並非普通股,但其可取得或變換成普通股之權利證券。
所謂之稀釋每股盈餘乃指將所有具稀釋作用的潛在普通股均予轉換、行使或發行普通股,所計算之每股盈餘。

稀釋每股盈餘 ( Diluted EPS ) =
【( 本期損益 – 特別股股利 )+ 可轉換特別股利 + 可轉換公司債稅後利息費用 +(-) 因轉換而產生之稅後收入或費用 】 / ( 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 稀釋性普通股加權平均流通在外股數)

由上面敘述及公式可知,凡具有潛在增加普通股股數之衍生性有價證券發行,若未在公開、公平、透明之機制下運作,都可能成為內部人或關係人操弄之工具,最後成為損害外部股東權益之殺手;本身若非專業證券投資或分析者,若所買之標的有類似情況,在自己無法分析時,應儘量避免納入自己的投資組合中,以免與自我期望之投資報酬率產生落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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