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淡水福格飯店)
結構型品的基本分類
結構型商品(Structured Products),是一種結合固定收益投資工具 (如定存及債券),以其本金孳息之一定比例,透過衍生性商品投資 (如利率或股票期貨選擇權、股價指數、基金績效、外匯匯率等等),試圖於原來固定收益外,以衍生性投資工具操作所產生的資本利得或額外增收的保證金收入,以提高結構型商品的收益率。而依其對本金的保護程度,可分為下列兩種分類:
一、 保本型商品 ( Principal guaranteed notes ; PGN ):
此類商品除因跨國際投資,存有匯率變動風險外,一般對於原來投入的本金,可以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護,此比例即為保本率。而其本金投資的金融工具偏向固定收益投資工具,且以持有到期為主要目的,除非投資標的發生信用問題,否則本金的到期收益率在本金投入之初,通常即已確定。
資產管理人便先算出既定保本率總額之現值後,以原來投入本金減掉保本率總額現值後,將餘額轉投資其他較高風險的衍生性商品,以謀取更高的潛在利潤。而結構型商品可以分享此較高風險市場價格漲跌的程度,便稱為參與率,簡單的說,就是參與所連結資產價格變動的比率;參與率越高,代表衍生性投資工具價格變動對結構型商品到期收益率影響越大。但當結構型商品設計越趨複雜後,此保本率與參與率常常變得艱深難懂,一堆財務工程公式弄得投資人眼花撩亂。
二、 高收益型商品 ( High yield notes ;HYN ):
此類商品除保本型商品可能承受的匯率變動風險及發行者之信用風險外,因商品屬強化收益操作的高收益商品,投資人尚可能因所連結的商品價格變動而損及本金。在設計上,發行者或銷售的金融機構,通常會宣稱其在某種條件下,也就是所謂的上檔或下檔區間,其可以達到保本或保高額利息收益的作用。一般而言,若所連結的商品價格未出現劇烈變動,則投資人不僅可收回本金,甚至可享有遠高於其他固定收益工具的報酬率;但是,當所連結的商品價格出現劇烈變動時,投資人的本金便可能產生虧損。
最近眾多國內發生銷售金融機構遭投資人投訴的結構債商品,便是屬於此類商品。過去所連結的商品價格未出現劇烈變動,因此,投資人在飽嘗甜頭後,總以為它是保本保息、萬無一失的保本型商品,孰料,當所連結的商品價格出現劇烈變動,連本金都可能損失殆盡。
這類商品的資產管理公司或投資銀行,通常除了將本金投入固定型商品外,為強化及高收益率的賣點,往往以基金名義,於選擇權市場,賣出一個利率或股票指數選擇權 (有賣權或買權),收取權利金以換來商品更高的投資報酬。但是,當市場價格跌破或漲破原來賣出選擇權價位時,基金本金便要出面賠付市價與約定執行價間的差額,遇到市場系統性流動性風險時,本金甚至可能損失殆盡。
由上可知,一般而言,前者的投資風險較低;後者因享有較高的預期報酬,其承擔的風險也較高,近期國內投資人慘賠的結構債商品,便是典型的高收益商品,只是理財專員及銀行財管部門為利於行銷,往往只強調其高收益,甚至行銷話術中,讓投資人誤以為該商品是保本型商品。這是一種標準的既無知又是貪心鬼的人遇上“金光黨”的翻版。過去飽嘗甜頭的投資人,終於一次以巨額損失做為自己投資常識的「無知」之救贖。又該怨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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