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九份望海”為網路流傳,特向原創者致意!)
《重點及短評》
1.『結構債券保單是投資型保單的一種,投資標的就是結構債券,這類保單通常標榜「到期保本、保息」,因此吸引偏好穩定報酬率的保戶前來購買。
不過,如果保戶在結構債券到期之前,就提前解約;或發行機構逕行提前贖回,保險公司就不保證可以保本、保息,保戶甚至還可能損失本金。如果是保戶自己要解約,損失當然由保戶自行承擔,但如果是發行機構提前贖回,損失該算在誰頭上。』
短評:
購買任何結構型商品前一定要詳細看完商品或契約說明書,有的商品都訂有一定期限,在期限到期前解約都可能有懲罰條款問題,不可只看到眼前每年報酬率,而忘掉投資期間資金失去的流動性問題。
2.『金管會最近審查商品時發現,有不少結構債券保單,載有發行機構得於發生特定不可抗力事件時,逕行贖回債券的權利,金管會認為與保單條款約定不符,因此發函給壽險公會,要求壽險公司一律不得以保單條款未約定的事件,來約束保戶。保險局官員指出,「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發行機構可以逕行贖回」,這是保險公司和發行機構之間的約定,但卻不是保單條款的約定內容。保險公司拿出和別人之間的約定來約束保戶,顯然不合理。』
短評:
若您買進的保單已明確約定契約條款,而保險公司卻以契約條款未明載之項目要求保戶遵守,則將無法對保戶產生效用,這一點保單持有者一定要清楚,以免自己的權益受損!
《市場新聞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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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債券保單 難保持有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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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戶購買結構債券保單,若自己沒有提前贖回,也難保可以持有至債券到期,也就無法保本、保息。有部分結構債券保單,標明「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發行機構可逕行贖回」,金管會認為這樣有損保戶權益,要求不得以此理由來約束保戶。 所謂的發生不可抗力因素,包括「法律變動」、「避險干預」和「避險成本增加等事件」。 結構債券保單是投資型保單的一種,投資標的就是結構債券,這類保單通常標榜「到期保本、保息」,因此吸引偏好穩定報酬率的保戶前來購買。 不過,如果保戶在結構債券到期之前,就提前解約;或發行機構逕行提前贖回,保險公司就不保證可以保本、保息,保戶甚至還可能損失本金。如果是保戶自己要解約,損失當然由保戶自行承擔,但如果是發行機構提前贖回,損失該算在誰頭上。 金管會最近審查商品時發現,有不少結構債券保單,載有發行機構得於發生特定不可抗力事件時,逕行贖回債券的權利,金管會認為與保單條款約定不符,因此發函給壽險公會,要求壽險公司一律不得以保單條款未約定的事件,來約束保戶。 保險局官員指出,「若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發行機構可以逕行贖回」,這是保險公司和發行機構之間的約定,但卻不是保單條款的約定內容。保險公司拿出和別人之間的約定來約束保戶,顯然不合理。 保險局官員表示,保險公司與結構債券發行機構所簽訂的契約,並非保險契約的一部分,即使投資型保單的風險告知書上,已經揭露發行機構得提前贖回的條件,但內容如果和保險契約有所抵觸,該條件並不構成保險契約的一部分。 萬一發生不可抗力因素、發行機構提前贖回債券,保險公司該怎麼辦?保險局官員表示,到目前為止還沒有這樣的案例,不過已經請壽險公會研議「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的因應措施,前提是保戶權益不能受損。 【2007/03/20 經濟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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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ur!
不可只看到眼前每年報酬率,而忘掉投資期間資金失去的流動性問題 sales 當然是不會講拉 看壞未來 股票可以不買 投資型商品往往需要一繳再繳 否則斷頭 間接金融多是來這招 借別人錢 別人還的起賺小錢 借別人錢 別人還不起賺他一輩子的錢
To K, 我在您的留言版有留言,請您查收!
謝謝豹大分享 以前都不太知道XD
簽到
我的觀念 投資就投資 保險就保險 為什麼要把自己搞得這麼複雜? 就好像很多人想買投機股又希望它像大型股一樣穩健?
要多思考
感謝分享
謝謝分享
已經上了賊船了...
littlenobody 投資就投資 保險就保險 為什麼要把自己搞得這麼複雜? 間接金融就是做這個 複雜化才會產生外行人 才能混水摸魚 才能做包裝 才有超額利潤
謝謝分享
豹大的解析詳盡,謝謝!
身旁朋友最近才發現自己保了兩年的保單 正是投資型保單 要解約時只能拿回一半 我想兩方都有缺失吧
那種投資型保單應該是一開始就扣除保費費用了 業務員要是沒有說,那真是該死! 賽芭
金融商品很簡單 如果那樣好 為何買很容易 解約或轉賣很難
結購債本來就這樣呀..只是消費者都被誤導了
謝分享 -師大政大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