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為網路流傳,特向原創者致謝!)
《重點及短評》
『金管會昨天公布,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對於每一名銀行存戶的最高保額,將從目前的100萬元提高150萬元。新規定將在完成預告程序後,回溯至本月1日生效。』
短評:
請問!您有聽過台灣的任何一個存戶因銀行或金融機構出事而領不到錢的嗎?只要政府畏於壓力出面接管問題金融機構,所有存戶不都安然無事嗎?
存款保險制度之效用在台灣形同虛設,早就不是一天兩天了,當初貪圖高存款利率的存戶,反正最後都會由全民幫他買遭倒帳的單,那您說,還需要存款保險嗎?
《市場相關新聞》
存保最高額 提高到150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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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昨天公布,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對於每一名銀行存戶的最高保額,將從目前的100萬元提高150萬元。新規定將在完成預告程序後,回溯至本月1日生效。 換句話說,七月之後如有銀行出事,其存款人保險上限都是15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存款保險限額是以「人」為計算單位,並非「戶」,也就是說,同一存款人 (自然人或法人)在同一家銀行裡,不管開立多少個帳戶,存保理賠上限都是150萬元。 金管會指出,存保最高保額自76年7月2日訂定至今,從沒有調整過,這段期間國民所得增加2倍,物價上漲逾45﹪,最高保額的實質價值已被侵蝕,金管會與財政部、中央銀行日前達成共識,提高存保公司對要保機構每一存款人最高保額為150萬元。 【2007/07/04 聯合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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